豫农文〔2021〕11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各有关单位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要求和《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安排,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和食用菌(及蚕,以下同)种质资源家底。现将《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4月15日前将方案(纸质、电子版)分别报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物种普查办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种业管理处):梁晓娜 杨琳,0371-65918672,hnszyglc@163.com
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省种子站):刘桂珍,0371-86150585,hnpzsy311@163.com
第三次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省畜牧总站):联系人:刘贤 李志明,0371-65778970, hnsxqpc@163.com
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厅水产局):联系人:楚翔宇, 0371-65918950,hnnytscj@163.com。
第一次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省经作站):张思礼18595915676,0371-65918523,15838096263@163.com
2021年4月1日
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持续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57号)落实落地,确保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和食用菌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明晰演变趋势、发布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发展状况报告,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一)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2021年完成 128个县(市、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18个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的农业县(市、区)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新增种质资源2000-2500份,入库(圃)保存1500份以上。2022年完成20个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的农业县(市、区)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新增种质资源2500-3500份,入库(圃)保存1500份。2023年全面完成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各项任务,入库(圃)保存种质资源3000份以上,发布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
(二)第三次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21年全面启动并摸清畜禽遗传资源面上情况,采集制作遗传材料5000份入库长期保存,完成部分市县畜禽遗传资源重点调查。2022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确定畜禽地方品种濒危等级标准,采集制作遗传材料10000份入库长期保存。2023年全面完成第三次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任务,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采集制作遗传材料10000份入库长期保存,发布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三)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2000份纳入种质库保存。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发布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收集一批种质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2000份纳入种质库保存。2023年全面完成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相关数据录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发布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四)第一次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第一次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1500份纳入种质库保存。2022年完成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特征特性鉴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发布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相应遗传材料1500份纳入省种质库保存。2023年全面完成第一次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任务,汇总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发布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名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一是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完成全省128个农业县(市、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基本查清各类作物的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以及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每个县(市、区)征集各类栽培作物和珍稀、濒危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20-30份。二是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在普查基础上,对其中种质资源丰富的38个县(市、区)进行系统调查,每个县(市、区)抢救性收集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80-100份。2021年完成18个县(市、区、旗)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任务。三是农作物种质资源评估和编目保存。在适宜生态区域,对征集和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鉴定评价,经过整理、整合并结合农民认知进行编目,入库(圃)保存种质资源3000份以上。2021年重点对2020年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评估、入库(圃)保存。
(二)实施并完成第三次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一是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评估及抢救性收集。以县域为单位,对全省所有行政村的现有畜禽(包括蜂,下同)品种进行全面普查,查清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等情况。以省辖市、直管县行政区划为单位,调查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情况,挖掘其文化价值,采集品种影像、性能测定,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等相关表格。制作保存15000份以上遗传材料入库保存。二是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以县域为单位完成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组织填报《省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并对筛选出的新资源进行初步鉴定,并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三是调查数据录入和资源状况报告编写发布。完成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编写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省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志书。
(三)启动并完成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一是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县域为单位普查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采集影像资料,填报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4000份遗传材料。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纳入省种质库保存。三是调查数据录入和资源状况报告发布。普查相关数据录入全省和全国数据库;编写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发布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四)启动并完成第一次河南省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一是食用菌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县域为单位,以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资源丰富区域为主,对全省各县(市、区)食用菌基本情况调查,查清生产用种、野生种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采集品种样本3000个以上,拍录影像,核实调查数据、资源情况,汇总普查信息。二是食用菌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在基本情况普查基础上,依托具有鉴定评价基础和优势的承担单位,对资源富集区开展食用菌种质资源情况系统调查,根据种群数量、区域分布等,科学评估特征特性和遗传多样性,采集样本制作遗传材料。三是食用菌种质资源评估和入库保存。根据普查基本情况和系统调查结果,划定资源保护区、原生境保护点,活体资源、遗传材料纳入种质库妥善保存。
在完成上述普查收集工作基础上,开展种质资源普查结果分析评价。一是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现种质资源身份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对农业珍稀地方品种和具有开发利用前景的特色种质资源进行展示,促进共享利用。二是编写资源状况报告。编写第三次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省食用菌种质资源状况报告、省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分类发布年度十大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食用菌种质资源,省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修订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志书,编写农作物、食用菌、养殖水产、蚕遗传资源志书。三是相关信息录入国家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
三、实施范围与进度
(一)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28个县(市、区),重点普查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
2021年全面完成普查与征集任务;2022年全面完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任务,对珍贵地方品种和特色种质资源进行田间展示;2023年全面完成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各项任务,编写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农作物资源志书。
(二)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范围包括全省直辖市、直管县,重点普查猪、牛等传统畜禽、饲养养殖的特种畜禽以及蜂、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
2021年完成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及部分县(市、区)重点调查;2022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编写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完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推动畜禽遗传资源志书。
(三)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范围包括全省直辖市、直管县的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培育种(地方品系和新品种)和引进种。
2021年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以及种质资源特征特性和遗传多样性鉴定评价、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核实和录入工作,编写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发布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水产养殖资源志书。
(四)第一次食用菌种质资源普查。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各直辖市、直管县,重点普查香菇、平菇、木耳等传统食用菌、桑黄等功能菌类遗传资源,含野生种、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2021年完成河南省食用菌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以及部分县(市、区)重点调查;2022年完成食用菌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遗传资源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编写食用菌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完成省级食用菌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推动编写食用菌遗传资源志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谋划、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省农业农村厅已成立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物种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及技术专家组。各直辖市、各直管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应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普查工作组,加强普查力量配备,强化工作协调。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督导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进行检查,对进度迟缓或完成质量不高的进行通报。各地要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对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各物种普查办要组织好省级培训,各市县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区域性技术培训。各地要开展不同形式现场指导,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加强经费支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资金。规范经费使用,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合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地方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附件:1.第三次河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doc(请点击查看)
2.第三次河南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doc(请点击查看)
3.第一次河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doc(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