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8〕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河南省奶业振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和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实现我省奶业振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奶业是健康中国、强壮民族不可或缺的产业,是食品安全的代表性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事关国民健康,事关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奶业振兴,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奶业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奶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我省奶业产业基础良好,秸秆饲草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乳品消费将呈持续增长态势,具备率先实现奶业振兴的有利条件。目前,我省正处在加快肉牛奶牛等优质草畜发展、推动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推进奶业振兴、实现奶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奶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着力“建基地、优奶源,降成本、提单产,强加工、育品牌,延链条、促融合”,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努力把奶业发展成为我省食品工业的支柱产业,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乳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实现由奶业大省向奶业强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化”推动、高效发展。积极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加快奶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奶业现代化水平。
2.坚持绿色兴奶、质量兴奶、品牌兴奶。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健全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追溯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和品牌培育,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龙头带动、共享共赢。培育壮大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完善奶农和乳品企业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格局,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4.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内生动力,健全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奶业,促进奶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5.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支持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奶类产量达到300万吨。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粮改饲面积不断扩大,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乳品加工能力稳步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信心显著增强,乳品消费明显增长。到2025年,奶类产量达到500万吨,培育产值超百亿元乳品加工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3家以上。实现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全面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在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等方面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继续推进沿黄区域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兼顾以商丘、南阳为重点的传统区和以驻马店为重点的潜力区,加快形成“一带三片”产业布局。推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南阳、商丘、驻马店、济源等10个主产市和兰考、武陟、邓州、正阳等30个重点县奶业发展。支持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和规模场标准化改造,不断提升奶牛养殖标准化水平。推进全国奶业大数据平台河南试点建设,不断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励新建(扩建)300—5000头奶牛场,重点引导乳品企业自建2000头以上的现代化、标准化养殖场,提高奶源自给率,并示范带动全省奶畜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支持奶农组建合作社,提高奶业生产组织化水平。鼓励乳品企业与养殖企业相互参股,融合发展。支持奶畜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清洁生产。在西峡、内乡、淅川、嵩县、宜阳、伊川、卢氏、渑池、兰考和获嘉10个县大力发展奶山羊养殖,培育新的奶业增长点。积极培育奶业大县(存栏奶牛1万头以上、奶山羊3万只以上)。到2020年,全省奶业大县发展到15个;到2025年,达到30个以上。
(二)加大优质饲草料生产供应。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在兰考、封丘等县沿黄滩区和洛宁、社旗等豫西、豫南浅山丘陵区的23个县,积极稳妥发展构树、蛋白桑种植,建设80万亩优质饲草料基地。积极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提升青贮质量。加大花生秧、红薯秧等粗饲料开发力度,努力降低饲养成本。支持奶畜养殖场流转土地,建设有机饲草料生产基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饲草料收贮企业和物流中心,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牧草产业示范园区30个以上,全省粮改饲面积达到300万亩,有机饲草料生产基地发展到5万亩以上。
(三)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实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持续开展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和种牛遗传评估。提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综合数据挖掘应用能力,扩大生产性能测定范围,逐步实现规模奶牛场测定全覆盖。支持种公牛站建设和核心育种场创建,积极引进优质高产奶牛及其冻精、胚胎,利用基因组选择等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提高供种质量和能力。聚集国内外奶业人才、技术等资源,建立开放型奶牛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建设奶牛生物育种平台、育种大数据和遗传评估平台,推进高产奶牛核心群选育,力争用3到5年时间选育10万头育种基础母牛群、1万头种质母牛群,加快奶牛生物育种步伐。实施奶山羊生产性能测定计划,加快推进奶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四)培育乳品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乳品龙头企业。鼓励乳品龙头企业通过建链、延链、补链,扩大产业集群规模,积极推进焦作蒙牛百亿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引导花花牛、南阳三色鸽、漯河三剑客、焦作博农等乳品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产业链条、扩张企业产能、提升科技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积聚发展动能,实现快速发展。鼓励花花牛、科迪等乳品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奶畜养殖场(户)建设加工厂,就地、就近、就鲜生产供应乳制品,培育一批区域性品牌企业。建立完善冷链体系,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探索社区“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扩大巴氏奶等低温乳制品生产供应。引导乳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乳品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开发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奶酪、有机奶等附加值高的乳制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乳制品,引导乳品企业实施优质乳工程。支持奶山羊养殖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羊奶等特色乳制品。支持奶畜规模养殖场开办生鲜乳现制现售饮品店,创建休闲观光牧场,积极发展奶业新业态。
(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设立奶牛育种重大科技专项,持续开展奶牛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先进适用奶牛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高产奶牛状元评比活动,形成比技术、提单产的良好氛围。建立奶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制度,充实奶业专家服务团力量,积极开展奶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加强奶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奶业实用人才。强化产学研结合,针对奶畜疫病防治、精细化饲养等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破解技术难题。到2020年,全省奶牛平均单产达到8吨以上;到2025年,达到9吨以上。
(六)保障乳品质量安全。落实建设食品安全省相关要求,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乳品企业收奶区信息化监控设施和省、市、县、乳品企业“三级四层”监控平台,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精准监管、全程追溯。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奶牛疫病防控,严格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督促乳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乳品质量监测体系,制订并实施乳品监测计划,开展监督检测、风险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和各类违法添加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生鲜乳对外销售。开展第三方检测,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收购秩序。
(七)加强乳制品消费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乳制品良好品质,提高消费者认可度。加大对科学饮奶的宣传力度,普及乳制品营养知识,调动广大消费者饮奶积极性。开展“健康中原—牛奶伴您行”奶业公益宣传行动,在主流媒体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推介休闲观光牧场,举办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消费者走近奶业、感知奶业,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拓展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范围,积极开展牛奶进校园行动。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介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品牌,促进乳制品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奶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推进奶业振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协调解决推进奶业振兴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畜牧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主产市要把奶业振兴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他市要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奶业发展。省畜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省政府报告。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奶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良种繁育、优质饲草料生产、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奶业大县和有机饲草料基地建设给予奖补。将符合条件的奶业发展项目纳入农业生产发展、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有条件的乳品企业上市融资。发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奶业发展。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牧场的农业信贷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付款质押贷款、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的奶牛保险作用,不断扩大奶牛保险覆盖面,鼓励有关地方探索发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和奶山羊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地方特色险奖补范围。将奶畜养殖企业用水纳入农业生产取用水范畴,超限额取用水缴纳水资源税并适用较低的水资源税额标准。落实国家关于乳品产业政策调整的要求,支持发展区域性乳品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奶畜养殖用地。
(三)构建公平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奶畜养殖和乳品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奶业生产经营理念,夯实发展根基。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现有信用平台信息共享。建立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复原乳标识管理,将不落实标识制度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定期对生鲜乳购销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公布显失公平或不履行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依法维护购销秩序。主产市要率先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乳品企业和奶农共同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行业协会要建立生鲜乳购销情况公告机制,及时发布生鲜乳购销价格和奶款结算情况等信息,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