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消息,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因逾期未整改火灾隐患问题,被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9,5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9月15日,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永消限字〔2023〕第0606号)的要求对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宁夏永宁县望远经济区,法定代表人孙建京)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锅炉房顶棚及局部墙体,二灭车间、收奶间、二灭车间内的更衣室顶棚及墙体为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消防法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9,5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