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起草单位按照《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上海市食品学会 郭燕茹 021-54891268 18018674491
邮箱:ssfs_offi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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