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翻译自美国农业部网站官方资料。
下表可用于帮助找到美国环境总署(EPA)批准的农场用于非洲猪瘟病毒消毒的消毒剂。该表包含的任何产品并不代表美国农业部(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兽医处的官方认可。该表可能并不包含所有产品。
消毒剂必须要根据使用者该州注册的容器标签的指示使用。下表总结的使用范围来自于美国环境总署(EPA)注册的标签,该标签内容可以从EPA的杀虫剂产品标签系统(PPLS)网站中找到(https://iaspub.epa.gov/apex/pesticides/f?p=PPLS:1)。EPA注册的标签通常与某个州注册的标签一致。但是也有不同。下表可以初步找到EPA批准的用于非洲猪瘟病毒消毒的消毒剂,然后可以通过下面的网站(http://npirspublic.ceris.purdue.edu/state/)找到某个州注册的标签以确定所有的适用范围。
此外一些消毒剂的注册用于非洲猪瘟病毒消毒是基于联邦杀虫剂,灭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的第18章节,这些消毒剂的使用必须要根据FIFRA第18章节的标签规定进行使用,参见APHIS VS网站:
(https://www.aphis.usda.gov/aphis/ourfocus/animalhealth/emergency-management/ct_disinfectants)这些第18章节所列的非洲猪瘟消毒剂仅用于没有其他EPA批准的产品可用的情况下。并且使用该类产品的数量需要向Nathan Birnbaum汇报。(Nathan.g.birnbaum@aphis.usda.gov)
如果该产品是基于FIFRA第2章节,其使用必须要满足所有标签的指示。但是如果靶病原体在标签中无需列明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