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美国农业部(USDA)指出,希望公众宣传教材使用“豆奶”一词。然而由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把“奶”定义为取自健康乳牛的饮品,与美国农业部的定义冲突。
2011年美国FDA指出,农业部非常想用“豆奶”,这是个严重的问题。
美国开始使用豆奶,最早可追溯到1997年。当时有家黄豆食品商向FDA请愿,要求认可“豆乳”(soymilk)1词。数年后,该厂商指出,FDA自己也使用这个词。
全国牛奶生产者联合会(National Milk Producers Federation)表示,正在努力推动1项要求FDA落实联邦标准的法案。
该组织表示,用“豆奶”形容黄豆制成、不含牛奶的饮料并不恰当,而“豆奶”的原文“soymilk”把“soy”和“milk”合而为一,则是为了规避定义。
美国FDA对奶的联邦定义是,奶牛分泌的乳汁,因此认为称呼黄豆、杏仁和稻米饮品为奶并不适当。FDA建议称为饮料或强化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