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猪年出栏控制在600万头左右,其中海南本地黑猪加大发展力度,出栏量要达到180万头,猪肉总产量稳定在44万吨以上,规模养殖的比重达到60%以上。
农村居民猪肉消费逐年升高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海南省生猪出栏555.7万头,总出栏比2010年增长9.9%,猪肉产量45.8万吨,比2010年增长11.1%,猪肉占全省肉类总产量的58.7%。并且通过良种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了良种覆盖率、胴体瘦肉率和饲料转化率,大大缩短了饲养周期,生猪出栏率达到140%,出栏生猪平均胴体重82.4公斤。
生猪生产主要集中在海口、琼海、万宁等东部6市县,占生猪总产量42.2%;其次是儋州、澄迈、乐东等西部6市县,占生猪总产量37.2%。2015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专业户和商品猪场共1256家,出栏肉猪占全省出栏总量的比例达到43.6%,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有61家,千头猪场710多家,规模化养猪场和养殖小区正成为生猪主产区规模化养猪的新趋势。
目前我省现有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网点20个,年屠宰加工生产能力为350至400万头,已能基本满足目前城镇居民用肉屠宰网点需要。但全省200个乡镇和55个(1万人以上)农场共设立了乡镇屠宰厂(场)和临时代宰点共236家,产能远远超过本地区居民用生猪屠宰网点需要。
分析认为,2015年,海南省人均猪肉占有量50.3公斤,比2010年增长3.7%。全省年人均猪肉消费量为24.28公斤,其中城镇居民年人均猪肉(不含户外消费量和肉制品)消费量为29.73公斤,占肉类购买量的54.1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猪肉约18.2公斤,占肉类消费的56.07%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猪肉消费量仅为城镇居民人均猪肉购入量的61.22%。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差距将逐渐缩小,猪肉消费也将逐年升高。
适度发展西部控制东部生产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猪年出栏控制在600万头左右,其中海南本地黑猪加大发展力度,出栏量要达到180万头;生猪出栏率达到180%以上,出栏生猪平均胴体重75公斤左右;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健全,种猪供应能力满足生产需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我省将推广高床育肥技术,采用抓两头(产业的上游:饲料生产、种猪繁育、防疫物资供应,生产设备;产业的下游:市场销售、屠宰和深加工)带中间(农户的适度规模养殖)的产业发展思路,大力扶持“优良仔猪繁育+规模化饲养+粪污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延伸价值链条,实现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产业布局上,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和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提高生猪养殖效益、降低污染排放为目标,重点适度发展西部生猪生产,控制东部地区生猪发展,兼顾中部及南部生态旅游区域生猪产业的发展。
西部东部中部生猪产业布局
■西部生猪产业带包括儋州、昌江、东方市、乐东。该区域为传统生猪主产区,种猪产业基础好,生猪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拥有多家生猪养殖企业。该区域以发展大、中型生猪养殖场为主,生猪出栏发展到267万头,占全省的44.5%。
■东部生猪产业带包括海口、三亚、琼海、文昌、万宁、陵水。该区域为海南省旅游发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制约其生猪的发展。规划重点是调整海口、三亚、琼海生产规模,禁养区内的规模猪场要有计划的关停、搬迁或转产。要按要求合理布局,避免局部地区养殖密度过大,造成局部区域污染,从源头上控制和削减生猪养殖总量。该区域以发展集约化、科技化生猪养殖为主,生猪出栏量控制在190万头,占全省的31.7%。
■中部生猪产业带包括五指山、定安、屯昌、白沙、琼中、保亭。该区域为生态旅游区域和水源保护区域,不适宜发展大规模养殖。规划该区域以发展小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为主,生猪出栏控制在143万头,占全省的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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