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农业、水产)局:
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决定在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农业部领导下,承担有关兽药残留、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控制以及兽用抗菌药物控制方面的技术支持工作。
现公布第一届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一届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名单
农业部
2017年5月2日
编辑:姚红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