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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2020-02-26 11:38  点击: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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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部现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等相关要求。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二)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年龄35周岁以下、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只能报考生源要求为“不限”的岗位。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但应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0年2月21日至3月15日登录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下同),选择“招聘考录服务”栏目,点击进入“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成功后,按照《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考生通过系统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初审通过,请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

(三)其他安排。考试人选的确定,考试时间、形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相应招聘单位的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四)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五)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地址、传真、电子邮件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招聘单位咨询方式”。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4207。

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2020年2月21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