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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这些学校、事业单位招人啦!赶紧来应聘吧
2017-06-13 10:03  点击: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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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农业大学附中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南农业大学附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能胜任相应学段的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工作。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需在简历中注明为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可放宽至签订合同时)。

3.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及班级管理经验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学科

初中:化学、生物、历史、体育

小学:语文、英语

三、招聘程序

1.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简历中注明应聘学科、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照片发送到以下邮箱。

初中:895138299@qq.com

小学:89366470@qq.com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止,初审合格者学校将电话通知来校试讲。来校试讲时请携带本人简历及各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后由河南劳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满后代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64号(郑州市文化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咨询电话:0371—63555691 13014548228(李老师)


2017年郑州轻工业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学院(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高校。从1977年建校至上世纪末,学校为中央部属本科院校;1998年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2011 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签约共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现有6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现有1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有65个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传统优势学科实力雄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2017年7月前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http://www.haedu.gov.cn)、郑州轻工业学院(http://www.zzuli.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9,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会同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博士双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荆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503

(三)考试

考试在省人社厅、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师德师风有关内容,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650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556903(学校纪委、监察处)


2017年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引进优秀人才到我院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我院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具体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ass.com.cn)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4日。

(二)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论文;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郑州市丰产路21号5楼533房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由省社科院人事教育处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考试。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人社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社科院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达不到规定分数60分,不予录用;达到或超过规定分数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院党委研究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间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魏炜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63934234

监督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2017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聘博士学历学位人员73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学历学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校本部23人,一附院20人,二附院14人,三附院16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由郑东新区龙子湖校区等4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共1595亩。学校设有18个院(部、中心)和3所直属附属医院,24个本科专业和1个第二学位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研发基地,1个博士后工作站。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442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留学生50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学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6.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学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河南中医药大学(http://www.hactcm.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及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

校本部:邓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21318

一附院:韩老师,联系电话: 0371-66221540

二附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0371-60908855

三附院:郑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62418

(三)面试

以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作为考核形式,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上报省人社厅,按程序办理《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相关手续,聘用手续办完后,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21318(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一附院:韩老师,联系电话: 0371-66221540

二附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0371-60908855

三附院:郑老师,联系电话: 0371-65962418

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2017年郑州荥阳市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2017年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80名

其中:语文44名(小学25名、初中19名),数学45名(小学25名、初中20名),英语30名(小学15名、初中15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初中物理5名,初中化学5名,初中地理4名,体育13名,音乐18名,美术13名。

(二)学前教育阶段教师2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荥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资格要求: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学前教育阶段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荥阳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1—64629331(市教体局人事科)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提交两份《2017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各学科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2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8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报考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100分,答辩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2、报考学前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试讲100分,答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小于或等于面试比例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丁文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凤芝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赵卫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文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双利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喜昌市编办主任

李贵希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文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市纪委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实施监督,对涉嫌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郑州荥阳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维护当前日益严峻的反恐处突形势、信访稳定、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形势,建立一支快速反应、应急处突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主要是面向郑州市未就业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贫困家庭大学生等,其中:大学生150名,退伍军人50名。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要求具有郑州市户籍,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贫苦家庭大学生要求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

五、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371----60252068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生证、退伍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提交两份《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6月13日,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为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退伍军人体检的人数不足,从大学生中充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执行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含基本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今后每年根据荥阳市社平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合同。

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招录辅警8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招录80名交通管理辅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报考条件

(一)本次招聘对象均为男性。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退伍士兵具备高中以上文化。院校毕业生具备大专以上文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近三年内被公安机关辞退的人员或其他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交通管理辅警人员与市交警支队按有关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辅警岗位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辅警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065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负责为每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613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一解决。

3、辅警人员的工资实行动态调整,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7年6月7日至6月11日,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2、报名地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312国道交警支队办公楼202房间); 联系人:许警官;联系电话:0376-7676020,13837651828;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及费用:

(1)本人书面申请1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伍士兵另外携带退伍证。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报名合格者,请保持手机畅通,并请关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测评对象: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评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检。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被考察人选参照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认定;政审不过关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八)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四、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交通管理辅警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管理使用。80名辅警拟投入到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人员岗位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视情分配。

2、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作为用人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辞退不适宜人员,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

3、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4、招录工作完成后,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培训,投入岗位开展工作。


2017年郑州巩义市农机中心监控指挥中心招聘8人公告

一、 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监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8名,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农机中心监控指挥中心,从事监控值班和设备操作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第一年1600元/月,第二年及以后执行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合同三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招聘人数顺应递减。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原报名地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如果在考察中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递补考察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9580180,6958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