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作用,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省畜牧局对全省追溯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于10月17日进行了通报。
一、奶站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基本顺利。2017年,省局下达了奶站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目前,除部分贫困县资金被统筹用于扶贫工作以外(涉及现有奶站42个,占比16%),其它大部分市、县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完成进度较快、质量较高的主要有平顶山市、焦作市、济源市、汝州市、邓州市等。
二、追溯体系设置调整工作基本完成。为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奶业”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局下达了《关于调整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部分设置的通知》(豫牧畜〔2018〕2号),对追溯体系的部分设置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乳制品企业收奶区监控和奶站监控。大部分市、县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责任,迅速督促指导乳企、奶站等及时完成设置,保证系统及时接入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截至10月8日,全省设置完成接入追溯体系管理平台的比例超过80%,其中设置调整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有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和邓州市等。
三、追溯体系运行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追溯体系的运行需要较强的实时性和稳定性,对网络、电源等运行条件的要求较高,对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要求也比较高。从跟踪结果看,全省能保持时实在线运行、可稳定地发挥远程监控和数据调用等作用的乳企和奶站比例占70%以上。其中在线比例较高、运行比较稳定、远程数据传输比较流畅的主要有焦作市、三门峡市、济源市、邓州市等。还有不少市、县虽然实施项目的乳品企业和奶站数量不多,但对该项工作比较重视,建设进度快,设置调整完成快,系统保持实时在线、稳定运行,主要有许昌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巩义市、汝州市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网上跟踪检查,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地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截至目前,省局下达的奶站监控项目建设任务在一些地方还未完成,影响全省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个别地方追溯体系设置调整不到位。目前持证运营且实施项目的乳企和奶站,有44个尚未完成相关设置的调整,无法接入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占比17%。个别地方未完成比例较高,如鹤壁市、新乡市、南阳市等还有较多监控未完成设置调整。
(三)部分地方追溯体系运行状况不够正常。主要表现在网络质量不符合系统运行要求,有的网络不通、断线掉线、前端设备时常不在线;有的网络带宽低、信号弱、速度慢,传输能力差,前端设备虽然显示在线,但无法远程调用,无法传输数据。一些监控机位安装不合理,与省局《关于生鲜乳收购站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通知》(豫牧畜〔2017〕1号)不符,监控范围无法满足监管工作需要;还有一些监控摄像机镜头被异物、灰尘或蜘蛛网遮挡,没有及时清理,图像模糊不清。部分省辖市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比例较高,如洛阳市。有些市、县实施项目数量本来不多,但能正常运行的比例却不高,如濮阳市、漯河市、兰考县等,影响和制约了追溯体系的作用发挥。
五、进一步加强指导,确保追溯体系发挥作用
(一)切实提高认识。追溯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是落实监管职能,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的具体举措。调整追溯体系设置,是落实省政府要求、适应信息化建设大局的必然选择。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有效监管范围,是畜牧主管部门的职责。各地对存在的规避监管、落实监管项目建设不积极、调整设置接入监管平台不主动、维护不及时等情况,要加强督促引导,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到位、稳定运行、发挥作用。
(二)认真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和设置调整的跟踪问效,对奶站监控项目建设、追溯体系设置调整尚未完成的,对网络质量不符合系统要求、无法保证正常运行的,要尽快组织督促整改,列出整改时间表,于10月底前,将整改工作情况上报省局。
(三)加强运行管理。强化对追溯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把追溯体系的作用发挥与日常监管、行政许可、抽检检查、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相关乳制品生产企业也要注重发挥追溯体系作用,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省局将把追溯体系运行管理情况作为奶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适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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