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支持各地稳定生猪生产能力,提升农(畜)产品保供给水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出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的通知。
补助标准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2020年上半年四川全省出栏生猪数作为测算依据,按照每头出栏生猪10元的标准测算分配资金。2020年上半年四川出栏生猪两千两百余万头,补助资金约2.2亿元。
其中南充市上半年出栏生猪最多,达206余万头,获补助资金两千余万元。另外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凉山州上半年出栏生猪均超百万头,分别获得补助资金一千余万元。
根据通知,补助资金由市(州)统筹安排,根据上半年出栏生猪数切块安排到县(市、区),由县级补助到场到户,确保尽快完成生猪生产任务。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要主动做好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监督检查等。
需要注意的是,年底未完成四川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生猪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州),四川省级财政将收回其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