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402号公告,批准华威特(江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报的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TJM-F92株+Bartha-K61株)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华威特(江苏)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报的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二联灭活疫苗(1型,NM01株+LN01/08株)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5家单位申报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