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实施方案》,立即对辖区内科研单位(含兽医实验室)、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养殖场户等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行为,确保河北省非洲猪瘟防疫成效和生猪生产恢复成果。
方案提出,各市要对非洲猪瘟假疫苗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辖区内重点单位、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对科研教学单位、企业等所有兽医实验室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违法从事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活动,对实验室冰箱保存的无标签疫苗、成份不明的试剂,开展检查检测确认,对实验活动记录等要进行仔细核查。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废气废水处理和排放、质检室、动物实验室、菌(毒、虫)种库等关键场所及隐蔽场所、原材料出入库、试验动物购买和使用、资金往来等情况,全面查找非法制售假疫苗和诊断制品线索。对兽药经营企业(特别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无标签疫苗及未经农业农村部批准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等情况,全面查找违法经营线索。对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冰箱冰柜是否保存有可疑疫苗及诊断制品、购买记录、免疫接种记录、检测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全面查找违法使用假疫苗及未经批准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线索。
方案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加大对合法开展非洲猪瘟疫苗临床试验场监管,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此次行动,不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抵制、举报、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