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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检疫员怀疑屠宰场宰杀病死猪,拍照时遭到殴打、手机被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03-22  来源:🔗红星新闻💛3270
核心提示:依法履行职责,却遭到屠宰场经理等人的殴打、抢夺手机。

依法履行职责,却遭到屠宰场经理等人的殴打、抢夺手机。事发一个多月后,44岁的焦群力仍咽不下那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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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肉联厂

焦群力是河南洛阳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当地伊丰食品有限公司肉联厂的一名检疫员。他告诉记者,2021年2月4日晚上,他在肉联厂值班巡视时,发现疑似病死猪肉,在拍照时,被肉联厂人员制止并抢夺手机,被人摔倒在地后遭到殴打。

焦群力向记者提供的病历材料显示,他于2021年2月5日上午至2月8日上午,在洛阳仁大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胸部挫伤、肾挫伤。

事发一个月后,2021年3月5日,伊川县公安局对涉事的肉联厂经理李晓刚,以“阻碍执行职务”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2日,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金明亚回应记者称,焦群力确实遭到肉联厂人员首先动手殴打,目前,警方仍在处理该案;事发后,该所已对肉联厂猪肉进行检疫,未发现相关猪肉存在问题。

一、检疫员对屠宰场猪肉拍照时遭殴打、抢夺手机

焦群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日晚上10时许,他在伊丰食品有限公司肉联厂值班工作中,发现肉联厂有屠宰病死猪嫌疑,便掏出手机拍照取证。

“这时,肉联厂经理李晓刚带领几人窜出,将我按倒在地对我拳打脚踢。”焦群力说,对方还抢走了他的手机,将手机里拍摄的疑似病猪照片强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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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显示,焦群力“胸部挫伤”、“肾挫伤?”

焦群力还说,他被殴打后,身体多处受伤,被同事送到医院治疗。其提供的病历材料显示,2021年2月5日上午至2月8日上午,他在洛阳仁大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胸部挫伤”、“肾挫伤?”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伊川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焦群力称其值班巡视拍照时“被肉联厂经理李晓刚制止并抢夺手机,双方发生撕拽期间焦群力被李晓刚摔倒并殴打”,以上事实有李晓刚陈述和申辩、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焦群力被殴打一事的《情况说明》显示,经调查,2月4日晚,焦群力在工作期间与厂方人员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事发后,监督所工作人员将焦群力送往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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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农业农村局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还显示,事发第二天,伊丰屠宰场(即肉联厂)负责人到医院看望焦群力,并向其赔礼道歉,取得了本人的谅解;2月8日,监督所领导专程到医院看望焦群力,并对该事件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征询其意见,焦群力当时表示,不需要单位出面报案,此事由他本人和屠宰场协商解决。

3月1日,焦群力到伊川县公安局平等派出所提交了刑事报案申请书。

二、涉事屠宰场经理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拘5日

3月5日,伊川县公安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明,违法行为人、肉联厂经理李晓刚的违法行为“较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伊川县公安局对李晓刚以“阻碍执行职务”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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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涉事人员作出行拘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伊川县公安局作出的这一处罚决定,焦群力本人表示不服。他对记者表示,这一处罚决定太轻了,认为警方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对涉事人员立案侦查。

“阻碍执行职务,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纠缠等无暴力手段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违法治安处罚的情形;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焦群力称,他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李晓刚等人为阻止检疫执行,纠集众人对他进行毒打、抢夺手机,足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焦群力称,他希望公安机关对李晓刚等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李晓刚等人的刑事责任,“我怀疑他们屠宰病死猪,拍照,都是依法执行职务,他们不能打我。”

记者查阅到公安部机关报《人民公安报》2018年10月8日刊发于微信公众平台的报道《必看!如何区分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与妨害公务罪》了解到,“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与“妨害公务罪”二者既有相似点,又有区别,相似点是都具有阻碍行为,区别主要在于阻碍的行为方式和违法犯罪后果。

该文指出,“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违法行为;“妨害公务”属于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发生在有权主体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犯罪主体实施了足以对执行公务产生妨害的暴力胁迫行为,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伤害、捆绑等。

针对焦群力的这一诉求,3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伊川县公安局平等派出所所长张团结电话,张团结拒绝了采访。

三、官方称对涉事屠宰场猪肉检测后未发现问题

涉事屠宰场猪肉是否存在问题?3月12日下午,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金明亚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称,事发后,该所对相关猪肉进行了检测,未发现存在病死猪等问题。

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在关于焦群力被殴打一事的《情况说明》中也称,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该厂有7名驻厂官方兽医,负责该厂的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所有生猪进场前都经过了严格的产地检疫,临床健康检查合格,持有有效检疫证明,屠宰过程检疫程序合法合规,该厂不存在屠宰病死猪行为,所有出厂产品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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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农业农村局的《情况说明》

工商信息显示,涉事的伊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为牲畜、家禽的屠宰、加工、购销(含进出口业务)。

记者查阅公开报道获悉,今年2月,伊丰食品有限公司出厂的猪肉曾被检出不合格。

2021年2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提到,汝阳县刘店镇宜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来自伊川县伊丰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精品五花肉,甲氧苄啶检出值435.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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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伊丰食品有限公司一批猪肉被检测不合格

上述《情况说明》还称,伊川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动物检疫执法工作,坚决维护动物防疫法律的权威,支持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该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金明亚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针对该案,焦群力报案后,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昨天还和公安沟通了,下一步还在调查中。”

金明亚还介绍,涉事屠宰场目前已经停产,“事发当晚,包括焦群力在内的三名检疫员对该屠宰场进行巡视,其他两名检疫员都没有发现猪肉有问题,焦群力发现疑似有问题,和屠宰场人员起了冲突。”

金明亚说,根据检疫员的说法,确系厂方先动手打人。至于屠宰场人员为何阻止焦群力拍摄、如何发生冲突,“警方仍在调查,以调查结论为准。”

“他应该是发现了问题,尚不清楚。”金明亚介绍,该所的检疫程序是“哪个检疫员在岗位上发现了问题以后,三个当班的检疫员要根据内脏等检疫情况,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问题”。他说:“当晚,经过当班检疫员检疫,我们去看了以后,猪肉确实没有问题。”

金明亚还说,焦群力从2009年开始就在动物卫生监督所上班,“现在他还在养病,病养好以后再上班。”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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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屠宰场 病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