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法院12日披露,上述案件11日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兽医张某为原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兽医。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9月期间,张某利用其作为畜牧站兽医的职务便利,接受生猪批发商卢某、韦某的请托,在未履行动物检疫职责的情况下,伪造检疫结果,违规为卢某、韦某开具13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涉及生猪1472头。此外,张某多次收受卢某、韦某通过微信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0.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作为具有动物检疫职责的检疫人员,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伪造检疫结果,造成1472头未经其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应当以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意见,张某当庭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