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市级储备肉管理,有效发挥应急调控和保障作用,哈尔滨市商务局拟制定《哈尔滨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所称储备肉,是根据《哈尔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要求,哈尔滨市政府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而储备的生猪活体、冻猪肉、冻清真牛羊肉等肉类产品。
储备肉采取企业经营性储备方式,即以承储单位日常周转规模为基础,核定储备数量,确保在栏在库常量。按照“政府补贴、计划下达、动态管理、市场运作”原则组织实施。储备肉实行常年储备、适时轮换、动态管理制度。哈市商务局负责储备肉的行政管理。承储单位按照市商务局下达的储备计划,负责储备肉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实施;严格履行储备肉合同,建立储备肉台账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对储备肉计划执行期内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在紧急动用时,按照要求无条件保质足量迅速投放。
关于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办法》规定储备活体生猪按40元/头/轮补贴,合计800元/吨/轮;冻猪肉补贴资金标准为冷藏费、运杂、损耗及管理费用,合计700元/吨/轮。冻清真牛羊肉储备补贴资金标准:一是冻清真牛羊肉储备的冷藏、运杂及管理费用2100元/吨/轮(年);二是利息补贴:每轮冻清真牛羊肉商品总价值(储备期内市场批发价计算)*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两项合计计算补贴资金总额。
在监督检查方面,《办法》规定日常检查主要是主管部门和公检单位业务人员对储备数量的常态检查及质量核验。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哈市商务局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受检承储企业,对储备数量进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