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济源农民自建住房的工程质量也要经验收达标后才能使用了。6月15日,《济源市农民自建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实施。
这个由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办法》,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风貌管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村民自建住房是指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宅基地),依法依规新建、扩建、改建住房。自建住房应当符合村级规划,体现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原则,满足农民生活生产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并能达到抗7级地震的质量安全要求。
《办法》除了对农房建设规划设计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外,还规定,设计图纸在使用前,需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房建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五到场”制度:放线验线到场,基础施工到场,地上主体建筑施工逐层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配套设施建设到场。(记者黄红立通讯员史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