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意见》提出,用5到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6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意见》提出,用5到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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