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远赴河南省郑州市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全方位全链条打击一生产销售伪劣兽药团伙,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百姓民生,彰显法律威严。
今年1月,长兴县公安局接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的一条线索,在长兴境内发现假兽药迹象,随即立案侦查,对整个案件线索展开经营分析。
通过近三个月的专案经营,警方摸清了一个盘踞在河南省郑州市的违法犯罪团伙。该组织结构清晰,分工明确,从原料配比生产、仓储物流到分发销售,形成了生产销售全链条经营。
“抽调了六十几名警力,会同长兴县农业农村局10名工作人员,一起到河南郑州对这个团伙进行了统一的收网。”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预审办案大队副大队长薛康表示。
4月13日,统一收网行动紧张展开,共抓捕嫌疑人35人,捣毁生产兽药窝点1处、原料加工点3处、储存仓库4个,现场查封扣押兽药5000余箱。
经查,嫌疑人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仍参与生产、销售未经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的兽药,并投放市场,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武、冷某琴等20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长兴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和深挖中。
以案说法: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大养殖户在购买兽药时,一定要谨慎,做到以下三点:
1、仔细鉴别兽药外包装。正规厂家生产的兽药外包装都包括兽药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批号、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日期、等内容,要仔细查看自己购买的兽药是否有这些内容。
2、上网查询生产批号。兽药生产销售受国家严格控制,对于生产销售会有相关的批文批号,建议养殖户在购买前,可进入国家农业部官网点击“行政许可综合信息查询”,也可进入“国家兽药信息网”查询相关批文批号,确认真伪。
3、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建议养殖户一定要到通过当地部门备案授权许可,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兽药产品。如果通过网络购买,一定要确认该商家或网站是否具备兽药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