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各地 » 正文

下月起,进口肉与肉制品等18类产品,必须采用官方推荐模式注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1-12-14  来源:🔗三湘都市报💛966
核心提示: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

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规定》明确,肉与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8类产品,生产企业需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18类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则采用程序较简化的“企业自主申请”模式,从而进一步提升注册管理效能。

《规定》指出,18类产品包含了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Q: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多久?

对此,长沙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此外,已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撤销其注册并予以公告:因企业自身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在进境检验检疫中被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情节严重的;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存在重大问题,不能保证其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的等等。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关键词: 进口肉 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