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二次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庆怀作了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针对产业发展问题,《条例(草案)》新增了不少亮点内容,其中提出要打造口粮生产、粮食储运、食品加工、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产品期货等中心。
今年9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单位提出,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建议增加促进农民增收的内容。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增加了一条。
针对产业发展问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十大战略”之一,建议结合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充实完善相关内容。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意见,增加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等相关内容,并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承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具体来说,关于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作出了专章规定。其中,《条例(草案)》第十六条明确,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支持政策,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粮油产区和关键粮食物流节点,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培育粮食产业集群,打造口粮生产、粮食储运、食品加工、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产品期货等中心,提升农业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
《条例(草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乡)一品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优化小麦、玉米、花生、生猪、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布局,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围绕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引导支持发展专用面粉、功能性面粉、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中高档主食加工产品、肉制品、油脂制品、乳制品、果蔬制品等食品产业。
此外,除产业发展专章外,《条例(草案)》还从规划引领、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支持措施、监督考核、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全方位对河南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 孔凡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