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的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300余万,并处罚款1300余万。
事情始末
经查明,2018年以来,金新农股价持续下跌,其原控股股东大成欣农的股权质押比例不断上升。2018年6月15日大成欣农经7名主要出资人决策,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坚能进行市值管理,以应对股权质押危机。
2018年8月,王坚能与窦晓雨达成合作,目标是将金新农股价维持在股权质押的平仓线以上,王坚能方面支付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金,窦晓雨按照1:2的比例进行配资,配资账户由窦晓雨负责下单,王坚能可以登录账户查看交易情况但不能下单。2018年8月20日至24日,王坚能通过相关账户向窦晓雨转账300万元,双方合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据了解,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间,窦晓雨控制使用“窦晓雨”“巩某平”“黄某国”等共计36个证券账户,大成欣农控制使用“王某倩”账户交易“金新农”。
为维持“金新农”股价,王坚能自2018年8月20日至9月19日转给窦晓雨指定的银行账户累计1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后因股价下跌,窦晓雨要求补充保证金,王坚能又于2018年10月10日至19日、10月25日至11月23日期间分别向窦晓雨指定的账户转账1000万元、1030万元。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间,大成欣农、窦晓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金新农”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经计算,账户组共计获利13,069,210.58元。
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307万元,并处1307万元罚款
证监会认为,大成欣农、窦晓雨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王坚能是大成欣农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后,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大成欣农、窦晓雨提出了申辩意见。但经证监会复核,对当事人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窦晓雨合谋操纵“金新农”价格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069,210.58元,并处以13,069,210.58元罚款,由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窦晓雨各承担13,069,210.58元;对王坚能给与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金新农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是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欣农及其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的处罚,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且经过询问,大成欣农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董事辞职系个人原因
去年12月,金新农两位董事宣布辞职,公司副董事长减持其所持有股份24.85%。深圳商报记者就此致电金新农,工作人员表示,两名董事辞职为个人原因,而副董事长减持则与其此前签订的一项交易计划有关,两起事件与证监会处罚均无关联。13日,金新农股价收报6.97元,上涨0.37%。
“猪周期”下曾接连抛售资产回笼资金
曾经是金新农希望的盈华讯方,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标准”甩卖。
2021年11月3日,金新农公告称,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1.32亿元的挂牌价公开,出售公司子公司盈华讯方100%股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盈华讯方股东全部权益市场评估价值为3.36亿元。2021年5月,金新农以3.36亿元挂牌出售盈华讯方,但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6月,金新农将盈华讯方挂牌价下调至2.69亿元,同样无人问津。9月,盈华讯方挂牌价第二次下调至2.58亿元,依然没有找到受让方。
此次,盈华讯方的挂牌价是第三次下调,仅为估价值、首次挂牌价格的39.25%。拟“接盘”盈华讯方的为金新农副董事长陈俊海,构成关联交易。
当初,金新农共两次拿下盈华讯方100%股权,共花费6.45亿元。
除了挂牌出售盈华讯方外,金新农还将“深汕金新农”100%股权、“天种实业”100%股权”等摆上货架。
“猪周期”下,金新农变卖资产只为回笼资金,渡过难关。
据统计,2021年1-12月累计出栏生猪 106.89 万头,累计销售收入 20.3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 33.0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