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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偷运生猪进入海南 俩货主被罚近4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2-02-09  来源:🔗南海网💛948
核心提示:据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报道,2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22年1月15日和17日,海南新海港、秀英港两个省际检查站共查获了3辆违法违规引入省外生猪的货车,该厅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据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报道,2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22年1月15日和17日,海南新海港、秀英港两个省际检查站共查获了3辆违法违规引入省外生猪的货车,该厅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1月15日,新海港省际检查站查获了2辆货车,其中,车牌号为豫LJ8**7运载60头生猪,司机为冯某刚,另一车牌号为豫LN6**5运载60头生猪,司机为刘某学,2辆货车共运载120头生猪,2车生猪的货主均为陆某。当事人虽能提供此2车生猪的检疫证明,但检疫证明显示的物种为仔猪,实际运载的为肉用生猪,证物不相符,且在进入海南之前未按规定向新海港检查站申报检疫,同时该2车肉用生猪均未按规定佩戴耳标。

1月17日,秀英港省际检查站查获了1辆货车,车牌号为桂R03**7,司机为叶某生,共运载80头生猪,货主为陈某,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生猪的检疫证明,且在进入海南之前未按规定向秀英港检查站申报检疫,同时该车生猪未按规定佩戴耳标。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3车生猪的货主和承运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该厅执法人员严格调查取证后,依法分别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对货主陆某作出罚款261600元的处罚决定,对货主陈某作出罚款187400元的处罚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3车肉用生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分子的嚣张气焰,防止了相关动物疫病传播。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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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偷运 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