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神农架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林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非法经营、运输生猪案。
当天,接群众举报,在木鱼镇木鱼村彩旗发现一辆运输生猪的轻型货车。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其展开检查。货车上共装有14头生猪,由货主王某从兴山县峡口镇运输到木鱼镇,准备售卖。检查中,王某未能提供该车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采取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法律措施。
目前,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已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交至林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和《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145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