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温氏集团子公司位于广西崇左的那琴养殖项目、新隆养殖项目、灶瓦养殖项目、逐渌养殖项目及位于云南曲靖的白水养殖项目和相关资产给神农集团,公司出售以上项目的原因是什么及对以后年度出栏有何影响?又对公司在全国养殖布局有何影响?
温氏股份回答——
上述转让项目的主要资产为生猪养殖场土地使用权,前期公司的投入主要为土地租金和土地平整等费用。公司转让上述项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公司现已拥有种猪场年产苗量产能约4600万头,尚未满产使用。现阶段重点工作是提高种猪场产能利用率,尽快实现达产满产。
其次,上述项目所在区域不是公司未来猪业重点布局区域,以上项目为储备用地,公司暂未投资建设。为盘活资产、减少资源浪费,经挑选确定合适受让方以及洽谈合理转让价格后,公司同意转让以上项目。
该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年度出栏、未来养殖布局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现已拥有种猪场年产苗量产能约4600万头,尚未满产使用。现阶段重点工作是提高种猪场产能利用率,尽快实现达产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