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牛、猪、羊、蛋鸡等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打造“政府、银行、担保、保险”联动支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农新模式,努力盘活规模畜禽养殖场生物性资产。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市金融局,制定了推进活体畜禽抵押融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融资标准、规范融资环节等内容。
明确融资标准,优化融资服务。方案支持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中备案的经营主体以牛(肉牛、奶牛)、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公猪)、羊、蛋鸡等活体畜禽进行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活体禽畜、相关饲养支出以及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生产经营的合法用途。金融机构根据畜禽生产情况、出栏时间、风险状况等特点确定合理贷款期限,按照市场经济规则、风险溢价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规范融资环节,健全融资体系。方案要求对抵押物合理评估价值。活体畜禽抵押的价值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保险价值进行评估,授信金额一般按活体畜禽保险价值的80%—100%确定;支持金融机构参照活体畜禽市场行情、期货市场价格进行价值评估,抵押率在30%—60%确定。支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增加活体畜禽交易品种,配合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流转交易抵押的活体畜禽等生物性资产。借款人承担设押生物性资产流转交易前的饲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