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未来5年,广州活禽经营市场继续实行每月一休市政策。但与此政策相比,《通告》仅对休市期间活禽交易提出了要求,不再限制休市期间光禽交易。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广州市全市报告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中,90%以上的病例集中在11月至次年3月。《通告》指出,经专家评估论证,结合广州市实际,决定继续对广州市活禽经营市场开展每月休市措施。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日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7日休市1天。在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应当清空存栏,对经营场所、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值得注意的是,经专家评估后取消了休市期间对光禽交易的限制,仅对活禽交易提出要求,规定“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活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