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邦(002157.SZ)重整计划正如期推进,但近日公司却再次惹上了诉讼。有意思的是,这一次的原告并不是*ST正邦债权人,而是一个多次上诉,从广西“追到”江西南昌,并一再追加索赔金额,仅在公司任职三个月的前员工。
昨日晚间,*ST正邦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原告马先锋因商业秘密侵权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15.6亿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次诉讼金额较大,且原告为公司前员工,属实较为罕见。马先锋曾系公司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其就职期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上班仅仅三个月,为何巨额索赔15.6亿元?马先锋认为,其在职期间通过月度会议等渠道挖掘了两个项目,负责主导项目、独自完成设计项目核心方案,被告已采纳了原告提供的成本改善设计项目方案。原告认为公司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对此,马先锋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正邦及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判令混同公司被告一、二、三共同支付商业秘密侵权费用13.57亿元,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并禁止三被告继续使用该两项商业秘密,并支付上述费用按一年期贷款利率3.55%计算利息2.03亿元。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先锋第一次上诉*ST正邦,其之前在广西已对*ST正邦进行多次仲裁上诉,就其在职期间加班工资、配股、年终奖损失、项目提成、经济赔偿金等事项共计1803万元提起过仲裁及诉讼。
2022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马先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495元,解除原告马先锋与被告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其《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协议条款等。
一审判决后,马先锋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并变更一审中的一个上诉请求“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提成1794万元”为“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商业秘密的利益6.97亿元及禁止三被上诉人使用两个项目的商业秘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先锋的项目提成在合同中并未有约定,亦没有证据显示马先锋的项目已实际实行并获得利益,故其主张项目的商业秘密被侵害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马先锋可另行主张,最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二审以后,时隔一年,这一次马先锋追到了南昌,索赔金额也从之前的1803万元变更为了15.6亿元。不过,或许基于此前多轮诉讼交锋的结果,*ST正邦认为,“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预计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4月29日,*ST正邦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69.99亿元,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公告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24.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