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2016年全省民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的7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全省民政事业费突破18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99亿元,同比增长4.29%。“三类群体”救助补助资金超过110亿元,近200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据了解,辽宁省社会救助水平全面提高,救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创新。去年辽宁省出台了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将辽宁省原来零散的社会救助政策整合上升为一体化的政府规章,这是辽宁省第一部社会救助综合法规;在全国领先出台了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省民政厅下发了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家庭取暖救助全覆盖;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的意见,强化医疗救助与各项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进一步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扩大“救急难”综合试点范围。
据统计,2016年,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8.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62.1万人,农村低保76.4万人,实施医疗救助214万人次,临时救助28.2万户次,取暖救助85万户,为困难群众织牢织密了一道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