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3月17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就《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实施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更高期待,坚决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体系,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努力建成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全力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会议以视频形式通过在全市设立的17个分会场,对《条例》全面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条例》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从原来的六章扩展为八章,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两章。条文数量从62条增加到115条,其中,全新条文53条,修改条文55条,修订幅度达93.8%。《条例》补充细化了市场准入的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食品经营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