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周某某在蒸湘区雨母山乡私设一屠宰点进行生猪屠宰,经群众举报被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查处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转移“阵地”到衡南县继续设点屠宰生猪,最终被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抓获归案。目前,周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2月18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蒸湘区雨母山乡临江村周某某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产品未经检疫检验销往衡阳市城区和周边市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此外,该屠宰点的卫生条件极差,猪毛、猪粪、污水等废弃物直排水渠,不仅污染当地环境,而且存在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
3月3日凌晨4点,执法人员对周某某私设的生猪屠宰点进行突进检查,查获生猪18头。执法人员将扣押的生猪装上货车后,周某某喊来家人和其他人员10余人,对执法现场进行围堵和阻拦,打伤执法人员3人,咬伤协助执法保安人员2人,强行将已查扣的生猪卸下,并指使其家人横躺马路中间,阻止执法车辆和货车通行。后经雨母山派出所和临江村村支部反复做工作,才停止对执法车辆的阻挠。
临江村屠宰点被捣毁后,周某某转到衡南县进行非法屠宰生猪,将生猪销往衡阳市三泰农贸市场和衡钢农贸市场。在摸清非法屠宰情况和销售网络后,4月下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蒸湘区公安分局雷霆出击,将周某某成功抓捕归案。
据周某某供述,他从事非法屠宰三年,共屠宰生猪3000余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