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人社厅日前共同发布《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创新就业资金支持方式,支持返乡创业平台建设。
按照《措施》规定,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可根据不同情况得到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实训补贴、创业项目开发补贴、孵化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创业孵化补贴等共7项200元至5000元的补贴。
《措施》还明确提出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可获得小额信贷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用专利权、林权等不动产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给予20%的补贴。
为了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措施》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给予每县1500万元补助。此外,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项目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的优惠政策,对引进资金和技术的,按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减免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