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在城区不是全面禁养吗?有一家住户却把城中村自建房的院子改成猪圈养猪。”6月1日,省城淝河镇居民孔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在淝河镇平塘王城中村,有一家住户擅自圈养了近30头猪,随着入夏后气温走高,周围邻居被臭气熏得无法正常生活,而该住户用泔水喂养,也为这些“问题猪”将来流入市场和餐桌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当日,记者前去该城中村进行探访。记者获悉,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五条就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而在城中村内,这样圈场养猪符合规定吗?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规划城区房里全面禁养,城区是不让养的。该局工作人员还称,如果要养殖生猪,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像城中村涉事猪圈的环境情况,很难符合条件。
随后,记者拨打了12369环境保护投诉热线,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解到的情况,接线人员称,相关部门会尽快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