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个养猪户,每年生猪出栏只有几百头,规模又不大,为什么能申请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专项补助资金50多万元?”从这个不起眼的线索中,江西省崇义县检察院深挖细查,拍掉一批“苍蝇”。截至今年5月,该院立案查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领域贿赂案5件5人,其中4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是国家对符合规范化养殖场条件、需进行改扩建的养猪场,进行资金扶持。2016年下半年,崇义县检察院干警走访时得知,有养殖户获得巨额项目补助,遂对该项目的申报条件、审核方式、发放程序等进行深入了解,向相关单位和部门调取了近年来县里的申报资料、审核资料、资金发放材料等,按照项目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审核规范,逐一对获得补贴的养殖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在实地走访过程中,该院发现村民反映的“问题”养殖户王某领到补助资金后,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等,而是将钱用于买房置业。该县横水镇、关田镇都存在类似情况。
这样的生猪养殖场,是如何通过审核的?“我申报的材料都是编造的。比如生猪出栏量的证明由畜牧站开具,畜牧站一般是根据项目的要求,年出栏量项目规定多少他们就开多少。具体申报操作他们会负责,我在拿到补助资金后,给他们5万元‘工作经费’就行。”王某向检察官供述。
经查,为了获取“工作经费”,负责该项目的农业畜牧部门、发改部门工作人员对“问题”养殖场一路绿灯,不按规定审核资质,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出具虚假初步审查意见以及技术审查意见等材料。发改部门则帮助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关系户”进行材料造假、违规申报。据此,该院查办了5名相关工作人员。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项目资金审核、管理漏洞,崇义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和粮食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该县农业和粮食局非常重视,制定了加强农业项目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等办法,建立了调查和复核程序,强化了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发改委也加强了项目审批管理和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项目的申报、审批等情况在网上及时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