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商所对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和规则进行了修改。大商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大商所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于2016年11月出台了进口大豆参与期货交割的便利政策,为黄大豆2号合约的活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商所此次根据现货市场变化,调整黄大豆2号合约及规则,将有利于促进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保障我国粮油食品安全、提升我国国际大豆价格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压榨行业迅速发展,压榨大豆需求不断上升,2015年进口大豆规模突破8000万吨,2016年进口数量继续上升,达8391万吨。而以压榨大豆为交易标的的黄大豆2号合约却长期不活跃,与日益增长的现货市场规模十分不匹配。黄大豆2号合约不活跃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受现货监管政策的影响。按照国家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相关法规要求,进口大豆现货市场实行全流程封闭管理,期货交割不便利。二是现行合约及规则不符合现货市场最新情况。自2004年黄大豆2号合约上市以来,进口大豆现货市场已出现较大变化,现行的合约及规则没有反映现货市场的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该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以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大商所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研究论证便利交割的措施。国家质检总局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出发,对进口大豆参与期货交割的相关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于2016年11月开始实施《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采取五项措施,便利进口大豆参与交割:一是允许企业利用期货交割库仓容,办理进口大豆检疫许可,扩大了期货交割主体范围,更利于期货市场活跃;二是允许在期货交割与加工原料之间快速变更检疫许可证,保障了每月达数百万吨大豆的可供交割量;三是允许进口后供加工用库存大豆转化为期货大豆,使中小企业也能够顺畅地参与交割,享受期货市场带来的红利;四是结合我国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制度,增设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将交割区域从辽、鲁、苏三省扩大到全国主要沿海沿江省份;五是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相关单位和部门与大商所联合开发“进口大豆期货监管信息系统”,为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在推动监管政策调整的同时,大商所广泛调研压榨原料市场,深入研究压榨大豆现货市场发生的相关变化。该负责人表示,现货市场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口大豆数量大幅增长。2004年黄大豆2号合约上市时,我国大豆年度进口量约2018万吨,2016年增至8391万吨,规模增长超过4倍。二是进口大豆来源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巴西已超过美国成为主要进口来源国。巴西大豆品质、储存条件均与美国大豆存在区别。三是压榨大豆的对外依存度已达85%,进口大豆已成为主要压榨原料,国产大豆已基本不作为压榨原料使用。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根据现货市场变化,积极对黄大豆2号合约及规则进行调整。交割质量标准兼顾巴西大豆特点,引入厂库交割制度,优化期转现交割流程。
该负责人表示,活跃黄大豆2号期货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掌握大豆国际定价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制定国际通行的“中国标准”。他说,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标准是自主创新的制高点,谁掌握了标准制定的话语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期货交易是国际农产品交易标准化的标志。活跃黄大豆2号期货,以中国期货的交割质量标准为基础,确定大豆国际贸易的质量标准,有利于在大豆国际贸易领域形成“中国标准”。
二是有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中国价格”。他说,黄大豆2号期货是以进口大豆为主要标的,具有国际化的基础和属性。黄大豆2号期货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反映了中国市场价格。大商所将在其活跃后,推动黄大豆2号期货国际化,通过引入境外投资者和在境外设立交割库等措施,提高黄大豆2号期货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使其逐步成为国际贸易的基准价格。
三是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他说,大豆是粮油加工的原料,关乎国计民生。每年我国进口大豆8000多万吨,如果在国内种植需要6亿亩以上耕地,国内土地资源有限,必须依靠进口才能满足国内植物油和蛋白需求。活跃黄大豆2号期货有助于保障大豆压榨和饲料生产行业稳定经营,满足我国大众对大豆消费的需求,保障国家粮油食品供给。
四是有利于中国企业套期保值。该负责人说,中国企业利用美国大豆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仅能规避美国大豆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影响了套保效果。利用黄大豆2号期货套期保值,既能规避美国大豆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还可以规避基差、运费、汇率、税费变化而产生的风险,风险管理效果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