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
国家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一般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猪舍补偿、猪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要注意的是,在各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另外,如果猪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拆迁补偿,各地标准不同
如何安置好被拆迁养殖场?
在谈及被关闭搬迁养殖场农民转岗就业问题时,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郑久坤建议:
1、在禁养区外现有的合法养殖场资源可以在县内进行信息交换,建议大家把有用的信息在我们推广网的信息群发布,利于养殖场户进行自由选择和交易;
2、可以自己到非禁养区与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村委会等机构联系,合理合法地兴建养殖场;
3、可以组团到外地外省环境容量大,饲料资源丰富的地方投资。
最近据说,贵州广西等地扶贫工作需要,希望引进外地养殖企业带动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对安徽省专业养殖户来说也是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