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翔凤社区内的一家养猪场在养殖过程中,未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偷偷将污水排入苍南县灵溪镇沪山河中,导致河道污染,环境遭受破坏。8月15日,苍南警方接到河流受污染线索,迅速查处了一起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环保案件,行政拘留3人。
8月15日上午,苍南县公安局治安一大队、藻溪派出所接灵溪环境保护所通报,称有人偷排污水,立即前往沪山河道巡查,在灵溪镇翔凤社区一偏僻村子河道里,发现有一个比碗口粗些的管道出水口,污水汩汩流出,散发出浓浓的粪臭,巡查民警循踪,在该村发现了一较大型养猪场,经营养猪场的吴某等3人被当场查获。
经审讯,吴某(64岁,文成人)、郑某(39岁,文成人)、王某(51岁,苍南人)等3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据吴某说,养猪场原是5人合租,后一人退了股份离开。养猪场内一共养了500余头猪,有一套污染防治设施,按照常规做法,这些猪粪应通过厌氧处理,污水则通过三级沉淀,再排放到附近河道。后来,污水处理的机器损坏,他们为图省事,就让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流”进了河道。
现,吴某等3人已被苍南警方处行政拘留。在案件执行过程,养猪场的另一股东李某向恳请警方法外开恩,因吴某等3人被带走后,厂里有500余头猪可如何是好,可否待吴某等3人处罚完毕后其自行再向警方报道。苍南警方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同意了李某的请求。李某感激之余也向警方保证将立即修缮恢复排污设备运行。
据悉,从今年3月份自启动“全民参与·剿灭劣V类水”以来,苍南警方“河道警长”制发挥实效,各部门联动,治水氛围日渐浓厚,成效显著,各辖区派出所更是常态化对河道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