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是鸡肉惹的祸
二战后,西欧受益于美国的马歇尔计划,获得了美国资金和技术援助,经济快速复苏。到上世纪60年代初,西欧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加上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美国由此心生疑虑。
欧共体的崛起加剧了西欧和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在 1962 年通过《贸易扩展法》,并使用其中的 252 条款,对西欧进行报复。252条款规定的报复对象不只限于争议领域,而是覆盖了对手国出口的所有产品。这就是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前身。该法第252条规定:“如某一外国实施不公正或不合理的进口限制,给美国的贸易造成负担或歧视的,(美国)总统有权撤回对该国的减让,或对该国的产品增加关税或实施其他进口限制。”
令人难以置信的,催生并使用252条款的导火索竟是欧美之间的鸡肉贸易大战。
二战后,欧美各国都需要大量的粮食与肉类供应。此时,美国的农业生产开始进入流水线生产的时代,产量的高速增长带来价格的大幅度下滑,美国农场主不得不开始寻觅海外市场。与美国流水线上生产的肉鸡相比,西欧农场主传统散养肉鸡毫无竞争力可言。在很短的时间内,美国鸡肉就占到整个欧洲鸡肉进口市场的一半。由此,西欧各国政府纷纷对此表示不满。荷兰第一个站出来指责美国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荷兰低价倾销鸡肉;法国则直接禁止了美国鸡肉在市场的销售;欧共体也颁布了针对进口鸡肉的高额关税与价格控制法案。
欧共体采取措施之后,北美鸡肉出口量迅速萎缩,到1962年8月,在西欧的销量下降了四分之一,美国养鸡业的损失达到了 2800 万美元。由此,美国委屈了,认为受欺负了 ,便 向 关 税 及 贸 易 总 协 定(GATT)告状。由于GATT调查的时间过长,美国感到十分失望。美国国会便谋求在本国贸易法中寻求一个有效的自救方法。1963 年 12月,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逊颁布一项行政命令,决定以远高于美国关税平均 2.5%的税率向自欧共体进口的马铃薯淀粉、糊精、白兰地以及轻型卡车征收25%的高额关税。约翰 逊还 宣 布这一措施 仅仅是在GATT关贸总协定允许情况下美国政府行使的正当权益。
美国的这一措施无疑是将西欧工农业产品排除在庞大的美国市场之外。随后,美国国会在通过《1962年贸易扩展法》时,授权美国总统面对他国不公平贸易待遇时以进行反击。美国总统肯尼迪随即宣布从 1964 年起,对从欧共体国家进口的马铃薯、卡车等商品收重税。美国开始向欧共体挥起了“大棒”。
这使得欧共体国家感到了切肤之痛,并开始求和,1964年5月,美国与欧共体国家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和解大会,美国以降低 37%平均关税的代价换取欧洲降 35%平均关税。从和解大会的最终结果来看,美国仿佛做出巨大让步,但欧共体受的是“内伤”。在当时背景下,欧洲还处在工业、农业的恢复阶段,跟美国强大而高效的工业、农业体系是没法比的。欧共体国家降低关税,等于让美国商品长驱直入,美国成熟、高效率的生产体系生产的商品在价格、质量方面完全击败了欧共体国家生产商,这让欧共体很久都没有恢复元气。
美国用252条款打击了崛起中的欧共体后发现,这不仅稳固了美国在资本主义经济世界的地位,并且为美国出口产品消除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此后,美国将之前用来对付欧共体的手段不断完善、不断体系化,使其更具威力,并写进了《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即著名的“核武器”——“301条款”。
此后,“301 条款”为美国开拓海外市场和捞取贸易好处方面可谓是战功卓著。在美欧“香蕉战”、“牛肉战”和“钢铁战”,以及日美“汽车战”、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举世瞩目的贸易争端中,使用“301条款”的效果非常明显。大国也许还可以支撑一段时间,而小国一般都会选择破财免灾。在 2000 年时,WTO一项裁决驳回欧盟要求美国取消“301 条款”的上诉,这更为这个单边主义的条款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2、贸易战“核武器”投向日本
“301 条款”后来成了美国频繁挥舞的“大棒”,特别是针对紧随美国之后的第二经济体更加有用,欧共体如此,日本亦如此。
当美国还在用“301 条款”前身“252 条款”敲打欧共体的时候,处在亚洲的日本正在“闷声发大财”。进入上世纪 70 年代后,日本的 GDP 已仅次于美国。当美国回过头来时,日本已然变成“眼中钉”。于是,美国开始在经济上打击日本。
无论是上世纪70年代的日美纺织品争端还是钢铁争端,美国对其打击作用不是十分明显。究其原因,外部环境起到了很大作用:1973 年爆发的第四次中东战争引发了第一次石油危机,让严重依赖进口能源的日本重工业遭受了致命打击,经济衰退和通胀让日本经济停滞。
然而,美国没想到,日本在受打击后又借助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美国市场成了日本制造的“销售天堂”。上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对日本的商品贸易逆差升至 500 亿美元。美国中西部和东北部等工业中心承担了和日本的主要竞争压力,形成了“铁锈地带”,失业率是美国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尤其是在1985 年前后,美国劳动力市场陷入停滞,当时美国经济学界认为汇率问题是美日贸易失衡的主因。1985 年,美国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的“丹佛决议案”。民主党主要领导人在国会集结并发起了加收 25%关税的贸易战法案。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曾经为了遏制日本的崛起,与日本签订过著名的《广场协议》,逼迫日元升值。然而,《广场协议》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美日贸易摩擦仍在加剧。一方面,美国的高技术制造业面对与日本的竞争压力,自然地转向了高利润且多数量 的 国 防 采 购 合 同 ,因 此 在1987年美国军费支出增长放缓后,美日贸易竞争骤然加剧。 1987 年美国贸易逆差已高达1596 亿 美 元 ,占 当 年 GDP 的3.28%。另一方面,美日高技术制造业分工引发了美国的国家安全问题,强势美元使得许多国防产品的部件生产被转包给日本企业,日本高技术制造业出现军事化倾向,最终引发了华盛顿的国家安全问题担忧。
引发“定时炸弹”的是1987年著名的“东芝—哥尼斯堡事件”,即东芝非法向苏联销售高技术国防产品。这触碰到了美国在安全问题上的敏感神经。众所周知,美国为日本承担了大部分国家安全支出,而这一事件的发生则促使美日贸易战升级。随后,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包含“超级 301 条款”的1988 综合贸易法案。于是,美国毫不客气地拿起“301 条款”的大棒直接向日本砸去,针对日本的卫星、超级计算机和木材制品启用“超级 301 条款”,并进行调查。
1994 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再一次签署行政命令,宣布恢复“超级301条款”,对日本产品进入美国征收惩罚性关税。与 1991 年启用“301 条款”不同的是,这次针对日本的贸易制裁措施一直延长至1997年。这次主要针对的领域是汽车行业,目的是要求日本更加全面地开放汽车市场。在经过调查后,美国裁定采取报复性措施——对丰田等五家企业出口美国的轿车征收 100%惩罚性关税,涉案总值达59亿美元。日本为了减少损失,与美国达成解决汽车贸易问题的框架协议后,美国停止执行报复性措施。
日本在出口被封堵的情况下,又实行了比较失败的国内政策,导致国内地产和股市泡沫化,最终使自身经济一蹶不振。因此,有人认为,美国当年对日本发起的“301 条款”调查及最终结果是日本30年经济停滞的外部原因之一。此后,“301 条款”被称为贸易战“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