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企业制售假、劣兽药的主要负责人被罚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当 事 人:成都方园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镇安彭路966号
法定代表人:庄景华(身份证号:51012619600630121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752814832D
当事人成都方园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劣兽药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2017年4月21日,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会同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在兽药GMP生产车间外私设车间违法生产假、劣兽药行为。此后,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和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生产尚未出售的不同品种批次假、劣兽药产品36个(其中假兽药20个、劣兽药16个)761件,货值30248元;生产尚未出售的标签违规兽药产品1个21件,货值735元;当事人销售至凉山州会理县富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不同品种批次假、劣兽药23个(其中假兽药3个,劣兽药20个)7421盒,货值3552元。
2017年10月10日,本机关依据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关于吊销成都方园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兽药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彭农发〔2017〕205号)和相关案件材料,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并到彭州市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生产、销售假劣兽药产品59个品种,共计782件7421盒,货值金额33800元;在以上59个经当事人确认的假、劣兽药产品中,累计有8个品种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其中5个品种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已过期,包括:
01、氧氟沙星注射液(批号:20151201)
02、恩诺沙星注射液(批号:20160501)
03、维生素B1注射液(批号:20151201)
04、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批号:20170401)
05、乙酰甲喹注射液(批号:20160901);
3个品种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包括:
01、高热风暴散(批号:20151201)
02、博痢多效(批号:20151201)
03、促食生长素(批号:20151201)。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兽药抽样凭证、兽药检验报告、兽药生产销售记录、查封财物清单、产品价目表、当事人对假劣兽药产品的确认书、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和彭州市综合执法行政局的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以及本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形成的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2、这些兽药企业同样被通报!
根据农业部2017年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整理,上半年农业部共查获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1家,各类假劣兽药产品272批。农业部要求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对列入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要加强涉嫌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排查,依法打击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要迅速组织核查,对列入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发现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注:数据截止日期:6月26日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