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我市畜禽养殖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设适养区。
该“意见”指出,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佛山市政府对全市畜禽养殖结构和方式进行调整,包括保留科技含量较高的种畜禽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到位的规模养殖企业;清退污染较大的生猪养殖场,逐步调减家禽及其他动物养殖数量;以环保生态的养殖模式代替传统的养殖模式,实现产业优化和绿色优质发展。
“意见”明确指出,佛山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设适养区。各区政府要根据环境承载能力,依法划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范围以外为限养区。要力争到2020年,生猪年出栏量稳定控制在100万头以内、家禽稳定在6000万羽左右;规模畜禽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