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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现自主履行入场信息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8-03-29  来源:🔗农民日报  💛2244
核心提示:为有效落实屠宰场进场动物的监督查验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监管,辽宁省2012年率先推行生猪屠宰企业自主履行屠宰动

为有效落实屠宰场进场动物的监督查验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监管,辽宁省2012年率先推行生猪屠宰企业自主履行屠宰动物入场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经过几年的运行管理,目前,辽宁省539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现了企业自主履行查证验物、入场信息登记工作,在健全畜产品安全全程追溯,促进监督机构简政节流,提高检疫工作效能,推动屠宰企业标准化进程和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水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屠宰企业对拟入场动物查验其健康状况、畜禽标识佩带情况、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或“瘦肉精”检验报告,省外引入的还需查看入省审批检疫申报单、检查站检查签章。查验合格后,按批次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将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动物分圈待宰,按规定对进场动物进行登记。

屠宰企业查证验物合格后,屠宰企业人员登录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将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详细信息录入屠宰场管理模块。

入场信息与检疫申报关联。屠宰企业在进行检疫申报时,须确定动物来源,在经过该企业登记确认的检疫证明信息中,提取该批屠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编号及重点信息进行备注,未经过该企业入场信息登记,无法确定来源的动物不能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屠宰企业履行入场动物查验和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屠宰企业未履行入场动物检查登记、待宰动物分圈待宰等情况的,不予受理该企业屠宰动物检疫申报,对申报检疫的待宰动物进行宰前监督检查,并与屠宰企业入场动物查验情况核对是否相符。

目前屠宰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等良莠不齐,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造成了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管理系统性差、随意性大,严重制约了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不能适应现阶段生产高品质畜禽产品的社会需要。屠宰企业自主履行屠宰动物入场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的开展,推进了屠宰企业细化管理措施,实行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引导屠宰企业主动建立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保障体系,构建更加合理的产业结构,对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政策,辽宁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技术指导与引导,寓管理于服务;通过屠宰企业自主履行屠宰动物入场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的开展,监督机构将人力资源从屠宰场门前抽调出,合理分配至监管关键点,通过辽宁省动物卫生信息追溯平台可实时查看省内外进入生猪屠宰企业的动物信息和健康状态,工作内容和方式的改变,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和出证程序进一步简化,使基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人力得到整合,监管内容更加精准,措施更加明确;积极调动企业主动性,自律性,强化检疫申报制度落实,规避漏报、漏检等事件发生,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效能。

通过推进屠宰企业履行入场动物查验、信息登记工作的落实,促进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检疫工作业务关联,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信息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弥合完整。2015年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从屠宰环节入手,以屠宰企业履行入场动物查验、信息登记工作为链接,设计研发了具备肉类产品追溯查询、追溯打印、追溯防伪、追溯信息回传、组合销售、销售统计等功能的肉品质量全程追溯电子称,有效解决了畜禽产品追溯最后一公里难题,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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