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的粪便、污水已经成为影响环境尤其是水环境的重要因素。近日,广东广州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明确,到2020年,广州要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部门要督促现有畜禽养殖场完善环评手续,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此外,还要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各区要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方案》要求大力推动使用有机肥,以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种植大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使用有机肥,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
此外,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及沼气、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