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4日讯(曹旭 记者 佘雨桐) 5月22日18时许,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及两名法警奔赴滴道区执行现场“抓鸡”。
2017年11月11日,梨树区居民田某卖给家住滴道区团山子村的居民曲某1500只宫廷皇鸡,当时双方约定,每只鸡定价为70元,总价款为105,000元,曲某没有给付现金。2018年1月26日,曲某又向田某收购鸡蛋700斤,每斤价款10元,共计7000元。田某多次索要购鸡款和鸡蛋款,曲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田某起诉。
法官将执行裁定书交于被执行人。
梨树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及两名法警集合出发赶赴执行现场。
执行法官将抓到的鸡装车。
法院下达判决书后,曲某仍然拒不给付。执行法官张伟才多次告知曲某履行义务,曲某强调没有履行能力。为使田某应得的利益尽快实现,5月21日,执行法官张伟才将田某、曲某预约到法院,就曲某的履行能力、履行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根据曲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张伟建议曲某以鸡抵债,将家中现有的宫廷皇鸡作价折抵购鸡款和鸡蛋款给付田某,双方达成协议。
5月22日,执行法官将执行裁定书交于被执行人曲某,并由其带领前去养鸡场地。由于曲某散养的鸡白天难以集中捕捉,只能等到天黑时进行。20时许,田某随同执行人员进入曲某的养鸡场开始抓鸡。经过两小多时,田某和执行人员先后将这些宫廷皇鸡悉数捕获,装入车内,对尚欠的余款,曲某也明确了还款日期,该案至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