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由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依据信访举报,出具的一份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处理的对象是辖区内的新民种猪场。
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 杨柳:拟对当事人,处20万的行政处罚,对新民种猪场,处一百万的行政处罚。
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长岭镇新民村的新民种猪场,是一家存栏量在500头以上,有16栋猪舍的养殖企业。因为没有环评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存在异味儿、污水随意排放等问题,这个种猪场受到了附近村民的信访举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和使用,逾期又未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也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120万元罚款对一家种猪场来说虽然不是小数目,但却也在正常的处罚范围内。现在呼兰分局的拟处罚意见已经报送到哈尔滨市环保局审核批准。
罚款的目的是为了改正错误,也是为了让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新民种猪场离村屯不远,厂长姜自鹏对异味儿和污水给村民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歉意。种猪场已经计划投入50万元,建设环保设施。
新民种猪场场长 姜自鹏:原来对污水这方面,没有足够重视,也不懂。之后会下成那种防渗的水泥管,和城市防水的400mm粗的水泥管,然后把每栋的污水全汇到这块,做一个防渗防漏的沼气池,沼气池发酵后,将沼液还田。还会跟有机肥厂合作,他们能收购多少就收购多少,剩下的还田。
现在哈尔滨市环保局呼兰分局提出的是一个拟处罚意见,新民种猪场也可以继续申请复议。不过这张高额罚单,也给所有的养殖企业提一个醒,在科学合理养殖的同时,千万别把环保抛到脑后。如果电视机前的养殖经营者不知道自己该建设一些什么样的环保设施,可以到当地的环保局咨询,现在全省的环保系统正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行动,相信经营者在咨询时,都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