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部署上海市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
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聚焦重点品种和企业,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要求,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对纳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15年版)》的9大类20个重点品种全面实施追溯,实现今年年底前流通环节追溯覆盖率达到100%、信息上传率达到100%目标。
检查对象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包括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的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其中连锁超市和批发市场以及标准化菜市场为重点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为,经营者建立电子档案情况;批发经营者信息上传情况;零售经营者信息上传情况;对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连锁超市,重点检查超市总部或者“大仓”落实追溯管理要求情况。
时间从7月至10月,分为四个阶段,7月上中旬的部署动员阶段,7月下旬—8月底前的调查摸底阶段,9月—10月中旬的检查督查阶段,10月底前的总结评估阶段。
通知对具体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做好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认真学习《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务操作培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要求的自觉守法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三是全面落实执法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将此次专项检查与食品安全“守信超市”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与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相结合,全面督促重点对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要求。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总结一批促进消费体验提升的追溯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查办一批不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的典型案例,保障流通环节追溯管理两个百分之百目标的实现。四是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