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广东惠城8个镇街全部禁养畜禽
日前,广东省惠州惠城区政府办发布《关于划定惠城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为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农业污染减排,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惠城区政府决定在辖区范围内调整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适养区,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告,禁养区范围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和各镇中心区、工业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活动区;东江、西枝江沿江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东江各支流距离入江口10公里内河段的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大型水库及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市(城际)主要干道两旁500米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现行参照惠城区生态严格控制区划定范围执行,待惠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为准,不再在“各镇、街道禁养区范围”中重复表述)。
禁养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养区范围。各镇(街道)禁养区范围: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8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全部为禁养区。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将加快出台新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文件
今年以来,根据《新会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新会区各镇(街、区)按照工作步骤,对辖区内养殖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统一台账,坚持“一场一策”,与畜禽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大力开展养殖场整治工作,整治水体污染。目前,已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1734份、《“一场一策”表》424份,关闭畜禽养殖场79个。
目前,新会区正对2011年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进行调整,要求各镇(街、区)做好自查工作,务必完成《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和《“一场一策”表》签订工作。下一步,新会区将加快出台新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文件,明确“三区”范围,确保规模养殖场在年底前100%完成治污设施配备工作。
新会市地图,水网密布,禁养区范围不会小
据新牧网了解。2016年新会市划定的禁养区涉及到圭峰区(会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银湖湾、古兜水电站、三江镇、古井镇、沙堆镇、睦洲镇、大鳌镇等地。
四川都江堰约半数地区为禁养区
8月30日下午,《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畜禽禁止养殖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禁养区范围如下,约有半数的地区禁止养殖。
都江堰市禁限养区
1.养殖场规模标准。年出栏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300只,肉鸡≥3.5万羽,肉鸭≥3万羽,肉鹅≥1万羽。存栏量:奶牛≥100头,蛋鸡≥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其它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
2.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年出栏量:500头>生猪≥50头,100头>肉牛≥10头,300只>肉羊≥150只,3.5万羽>肉鸡≥2000羽,3万羽>肉鸭≥2000羽,1万羽>肉鹅≥1000羽。存栏量:100头>奶牛≥5头,2.5万羽>蛋鸡≥500羽,400只>能繁母兔≥40只。其它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
浏阳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栏舍拆除超七成
截至8月27日,湖南浏阳市浏阳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规模养殖场(户)已签订退养协议有2412户,涉及面积39.04万平方米,分别占目标任务的96.36%、85.68%;规模养殖场(户)完成拆栏1852户,涉及面积27.21万平方米,分别占目标任务的73.99%、59.72%。畜禽养殖栏舍拆除已超七成。与此同时,全市相关乡镇已全面开始捞刀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退前期摸底工作。
据了解,今年7月初,浏阳发布了《浏阳市浏阳河流域500—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退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初步摸排,需要退出的养殖场(户)有2383户,栏舍面积约45.56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今年10月底以前,浏阳河浏阳段(含支流大溪河及小溪河)500—1000米范围内,栏舍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包括具备养殖功能的空栏)或存栏生猪20头(含)以上、鸡500羽(含)以上、牛5头(含)以上、羊3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户)全面退出畜禽养殖,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