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19时55分许,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四桥主线收费站进城方向开展查缉工作。在对一辆豫N牌的营运性质的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行李箱内有大量泡沫箱,箱内有一股肉腥味,箱外还流出血水。
民警立即要求大客车驾驶员王某打开泡沫箱进行检查,但是王某始终犹豫,不愿意打开。在民警的要求下,打开泡沫箱后,发现里面都是生猪肉。
随后,民警找来了六合区农委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前来调查。经查,该营运客车行李箱共运输58箱生猪肉,初步估计2.5吨,此次运输未按规定携带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消毒证等材料。该批猪肉从商丘运输到宁波,两地距离近千公里,如此长时间没有任何低温、保鲜、消毒的运输措施,而是简单地通过泡沫箱包装后在客车行李箱内运输。
据客车驾驶员王某称,该批猪肉受货主委托运输,来源于商丘某屠宰场,准备从商丘运往宁波的某市场进行销售。
目前,该批猪肉已移交六合区农委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如该批猪肉货主无法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材料,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