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局在食品经营环节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豆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869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样品840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合格率96.66%。
不合格样品包括胜利油田胜大超市井下店销售的香芹克百威超标、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坊子中百超市销售的活鲟鱼氧氟沙星超标、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氧氟沙星超标、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店销售的威海正方蛋禽养殖场供货的初生鸡蛋氟苯尼考超标、胜利油田胜大超市金信店销售的来源于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后腿肉(猪肉)磺胺类总量和氧氟沙星超标等共29批次产品。
针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