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传来了两个消息,不过,被“非瘟”折磨了几个月的行业人可能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被忽略。但我们不得不说,这两股消息汇聚到一起对未来几个月的格局影响恐怕会很大。
一、国务院办公厅问责
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了一份“国务院办公厅对辽宁安徽湖南三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问责的《专报》。《专报》内容显示:
1、问责辽宁
“经查,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辽阳市、铁岭、盘锦一些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在初期防控工作中相互推诿,部分人员存在故意瞒报疫情信息,监测排查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目前,辽宁分别对上述9县市18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等问责处理。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16人查处行政相对人58人,其中刑事拘留或立案侦查10人。”
显然,辽宁弄虚作假的人多、范围广,这次处理的人也多,抓的也多。辽宁对非洲猪瘟蔓延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问责安徽
“经查,宣城、芜湖、池州部分县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防控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力等问题,安徽省政府责成宣城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青阳县监委责成县农委、木镇镇政府做出书面检查。3市共有14人给予撤职、记过等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4人,同时严肃追究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
3、问责湖南
“经查,常德市部分市、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防控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等问题,为此,常德市共有28人被撤职、免职、记大过等问责处理,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5人,行政相对人被立案侦查。
我特意查了一下何谓“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这是行政法学上的概念,而非制定法上的概念。在制定法上“行政相对人”一般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上述三省都对行政相对人立案侦查。啥意思?搞不好要坐牢的。日前,上海金山疫点的谭某因从外省拉泔水养猪引入非洲猪瘟已被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罪”被逮捕。这恐怕将起到很大的震慑效果。
另外,文件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政令畅通、狠抓贯彻落实的坚定决心。”
这个文件透露了几个信息:
1、“上面”一直是狠抓防控的,应该不存在瞒报的动机;
2、很多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胆大包天,正是他们的瞒报、渎职造成了今天非洲猪瘟防控十分被动的局面;
3、党中央、国务院不会纵容,有关部门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打起精神、老老实实,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料想,在这样的严厉问责案例传达后,拿工资吃饭的还敢瞒报和渎职吗?未来,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过犹不及。这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是好事情。不过,可能对猪的流通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很多地方的相关工作人员为了自保会采取影响流通的手段,会让猪价雪上加霜。
另外,下面的一类消息也许就是过犹不及了。
二、部分地方政府纷纷区域保护
非洲猪瘟病毒来自国外,这几个月从沈阳爆发第一例算起,一路攻城拔寨到了广东珠海。加上国务院办公厅又在严厉问责,那些瞒报、渎职者受到严惩,甚至受到法律制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出了歪招:限制外地生猪及其产品调入。发文的单位有天台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建德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杭州市临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多家单位。
我倒是有点奇怪了,农业农村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了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发布禁运行政命令无可厚非。而且,限制的是发生非洲猪瘟地区的生猪及产品。谁给一个县级防疫部门那么大的权力?禁止一切?……
真是无语,如果中国每一个县区都随便发布一个这样的文件,那中国2800多个县区就会人为的变成2800多个保护区,那些不养猪的地方人民群众还要吃肉吗?那些生猪的主产区养猪人还要活吗?这看起来是区域保护,实则是懒政、乱行政、越权行政的做法,严重破坏了市场流通秩序。如果此歪风刮起来必将严重影响生猪市场流通秩序,无异于雪上加霜!
三、结语
这次来势凶猛的非洲猪瘟疫情让养猪人吃尽了苦头,这无关规模的大小,几乎都成受害者。除了非瘟疫情本身的危害,在大是大非面前,正是因为有关部门的有些人的瞒报和不作为,还有那些利欲熏心的偷运者让非瘟防控工作的最佳机会被流失。如今,看似天灾的非瘟已经演变成人祸,而有些地区依然在火上浇油。
除了非洲猪瘟可怕,还有被打乱的供应链。我知道,有的大型猪场已经有了500斤的牛猪不让卖;有的地区猪价只有4元左右;而有的地区根本就没人收猪。在非瘟禁运政策下,新的供应链还没有形成,这是个阵痛,大大的阵痛。在这期间,不知道多少猪场要倒下,不知道多少养猪人会回到解放前。2018,中国的养猪业在遭受劫难,目前,还没看到劫难过去的迹象。春节即将到来了,期待农业农村部的新政出台,能够缓解大家的压力,让大家过个好年。也希望那些不知民间疾苦的所谓专家在政策建议时要体察民情,不要出损主意。